
赌徒最迷恋的是钱,但不是作为日产消费的钱,而是承载着赌博的刺激和快感的钱,其实他们是一体的。
前者是后者存在的基础,因为它能和换到任何东西,所以他拥有能将抽象的刺激感实体化的能力。当我们购物的时候,用的是钱的物质性,当我们苏波时,用的是他的符号性,体现的是钱的象征价值,这时候它交换万物的功能被隐藏,只剩下一种刺激和快感。
严格上讲,赌博就是有明确目标和赏罚机制和明确规则的游戏的高级状态,他让参与者产生无序的人生秩序化的幻觉进而进入命运被掌控的幻境中。
而赌博存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时候我们无意识的已经参与其中,小到小朋友的游戏,大到各种投资融资等。
当我们有时候已经参与其中,那么游戏规则中我们已经投入了资金,结果自然是输和赢两种。
不自觉的成为了赌徒,我们也享受着赌的快乐和刺激,当然还有它的结果。
在此看来,赌徒喜欢的是钱,当然也有赌博代理的刺激和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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